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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集团实施双重股权结构的动因及效果分析

时间:2023-06-18 来源:www.51mbalunwen.com作者:vicky

本文是一篇财会管理论文,笔者通过整体分析可得小米集团在以双重股权结构上市后对给小米带来了诸多的发展便利,在以雷军为首的创始人带领下,小米集团全方位的发展进步,使企业财务绩效以及非财务绩效等方面的得到了积极的发展,但是针对双重股权结构制度。
第一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第一节 概念界定
一、双重股权结构
作为一种特殊股权结构,和原有的“同股同权”股权结构相比,双重股权结构的特点表现为从根本上转变了“一股一权”结构,借助同股不同权的手段,企业在分别发放优先级股票、次级股票,二者的差异表现为相同的股份与不同等投票权相对应。该划分方式中,主要借助投票权不对称的分配方式来实现企业现金流权与表决权的分离,以此实现创始人掌握企业控制权的目的。表1-1为双重股权下的股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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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公司创始人根据自身的实际发展需求延伸出其他两种双重股权结构形式。其形式如下:
1.通过超级表决权来控制股东大会
即通过发行投票权不对等的AB股使企业创始人们掌握企业控制权,代表企业有小米、百度和京东等,此种模式应用最广泛。其中创始人所拥有的超级投票权股票(常为A类股)与其他人所拥有的次级投票权股票(常为B类股)投票权相差甚大,小米公司发行的优先级股票投票权比为一比十;京东发行的优先级股票投票权比为一比二十,此类双重股权结构形式是本文着重介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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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理论基础
一、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企业的成长道路上,该企业的管理团队需要扩充纳入更高水平的管理人才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因此企业所有者就会外聘职业经理人来进行公司的管理活动,并支付其报酬,这就是委托代理关系。这个时候,企业的委托人手掌握着所有权中,由此同时,企业外聘的职业经理人掌握着公司的经营权,企业处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状态,由此导致两方之间必然会产生利益上的矛盾与冲突。由于企业所有者的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而职业经理人却注重自己未来报酬的获取情况,因此可能为了使自己任职期内的财务绩效突出,而做出短视的投资行为,从而导致企业经营不善,进而侵害控股股东们的利益,委托代理关系中的矛盾随之产生,究其原因在于双方掌握的信息并非是对称的。现实中身为企业实际运营方的职业经理人,所掌握的企业发展状况信息和管理信息,远超过企业的股权所有者,也就是委托代理理论中所说的委托方。所以在此情况下企业为了实现对职业经理人即实际管理者的监督,会通过制定监督机制和实行激励措施来督促企业管理者向企业所有者目标靠拢,以股东的利益为重,但这些举措最终也会一定程度上加大企业的治理成本。
在双重所有权结构下,公司管理层也就是创始人团队拥有绝对控制权,这就导致了信息不对称,同时股东虽然投入大量资本在企业中却没有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实质决策权,从而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会更加突出。要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通过监事会的治理、股权激励、实行独立董事制度等,但不可避免的增加企业的相应成本。虽然企业双重股权结构下的委托代理问题众多,但是一般情况下,本质上而言,双重股权结构之中,企业的创始人和同股同权的实际管理者,其角色就是不相同的,公司的创始人与外聘的后续入职企业的职业经理人不同,企业的成长是他们幸福的源泉和理想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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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小米集团双重股权结构案例描述
第一节 小米集团简介
一、小米集团发展历程
小米集团是一家科技创新型互联网企业,2010年3月在北京成立,2018年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上市。在成立初期主要依靠高性价比的智能手机产品占据中国市场,在随后的发展进程中小米集团集中于智能硬件和电子产品的研发,根据市场的发展情况又投身于高端智能手机及生态链建设,如今小米集团开始进军电动汽车的发展行业。小米集团通过其独特的铁人三项模式、多元化的经营理念、良性的小米生态链、雷军个人的互联网发展思维等,带领小米快速跻身世界500强,在雷军的带领下不断开启对星辰大海的征途。具体如图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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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小米集团融资历程
赴港上市之前,小米集团经历了 9 轮融资,2018 年 7 月 9 日,在双重股权结构在我国允许实行的开年之际,小米集团率先选择回归港股并以双重股权结构正式在港交所挂牌上市,虽然创始人团队所持股比例不及一半,仅为 31.4%,但雷军仍然凭借着手持高表决权的A类股票掌握着高达55.7%的表决权,实现了对小米集团的实际控制。因此如果没有双重股权结构给以雷军为首的创始人团队所赋予的高表决权优势,小米集团面对必要的外部扩张融资及上市,以雷军为首的创始人股权就面临被稀释的风险,进而加大外部投资者进入的机会,引发企业控制权的争夺,动摇创始人团队有关战略决策的绝对话语权,那么雷军对小米集团的战略部署实施就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小米接下来的发展进程。
小米集团通过划分股票的不同类别,使创始人团队的投票权远高于其他股东,其具体形式是:企业发行高表决权的A类股票和B类普通股。在公司中仅雷军为首的创始人团队持有具有超级表决权的A类股,所持比例分别为65%及35%。同时小米集团规定,具有高表决权的A类股票不得随意增发,只能转化为B类普通股,这就意味着外部投资者的进入只能享受B类普通股的权利,决策权则一直牢牢掌握在雷军手中,拥有着对小米的绝对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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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小米集团实施双重股权结构效果分析 ................................. 29
第一节 对治理结构的影响分析 ...................................... 29
一、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 29
二、对董事会治理的影响 ............................ 30
第四章  小米集团双重股权结构的风险与改进建议 ................................ 55
第一节 双重股权结构对小米集团治理产生的潜在风险 ........................ 55
一、管理者滥用权力 ............................. 55
二、中小股东利益可能受损 ............................... 56
结论 ................................ 64 
第四章  小米集团双重股权结构的风险与改进建议

第一节 双重股权结构对小米集团治理产生的潜在风险
从对小米的财务绩效以及非财务绩效的多方分析后,我们不难得出客观事实结论,即双重股权结构在小米公司的运用实施给其治理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与结果。但是任何事物都是风险与收益同在,利与弊是齐生的,我们也需要客观的对小米集团在实施双重股权结构后所产生的不利影响进行阐述和分析,从而给小米集团以及其他计划实施双重股权结构的互联网公司给以针对性的规范方向和改进措施。从前文我们不难看出,双重股权结构给公司的第一梯队控制者带来的绝对权利,权利的过度倾斜容易导致外部投资者无权过问公司的治理,结合以上的分析,我们总结了一下几点小米公司在治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甚至已经出现的风险点,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者滥用权力
同股同权下,企业股东大会的作用主要是监督管理层,如果企业管理层管理效率不高进而影响企业绩效水平时,需要结合实际来对表现欠佳的管理层进行职务调整。当然,此种内部监督体系是建立在股东拥有控制权基础上形成的,某种层面上,此控制机制能够增强管理层管理质量,引导企业能够从长远层面来关注企业持续向前发展,扩大企业盈利空间。同时,管理层也能够更好的在外界投资者监督情况下开展工作。由于管理者不当管理而制约企业经营业绩的提升,那么外部投资者则在某种层面上将进行大量股权收购,以此得到企业控制权。当然,此种收购风险也能够全面增强管理效率,有效规避由于企业业绩不景气而出现遭到其他企业被收购的情况。借助双重股权结构模式,企业完成上市后,雷军团队依然能够在股权占比不高的情形下,始终能够依然对企业进行绝对控制,对企业经营决策具有绝对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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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本文以小米集团作为案例研究对象,从多个方面分析其实施的双重股权结构的动因及效果。通过整体分析可得小米集团在以双重股权结构上市后对给小米带来了诸多的发展便利,在以雷军为首的创始人带领下,小米集团全方位的发展进步,使企业财务绩效以及非财务绩效等方面的得到了积极的发展,但是针对双重股权结构制度,我们也必须看到其制度缺陷与不利影响的存在,在肯定其积极意义的同时也要努力消除其带来的负面问题,由此我们对本篇论文做出如下的总结:
第一、双重股权结构在互联网行业应用较为普遍,直接原因是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伴随着企业的大量融资活动,在此过程中创始人的股权会遭遇被稀释的风险,从而影响创始人控制权的掌握。
第二、双重股权结构对于企业治理效果是积极正向的。我们从公司的治理结构、业务战略、企业财务绩效、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中可以得出,在小米集团实施双重股权结构后,雷军以其优秀的个人才能、组织能力、市场判断能力、战略部署能力带领小米集团开展了适合自己的积极发展道路,其对公司的治理效果是积极正面的。
第三、双重股权结构本身存在潜在风险。从小米集团的案例分析中我们总结发现:实施双重股权按结构后可能存在创收人团队控制董事会组成,管理者滥用权力的情况;在双重股权结构下中小股东的利益可能面临被侵占的局面;企业的创始人团队作为企业的灵魂人物,在一定程度上和企业挂钩成为了企业的代言人,如果不遵守道德秩序,就会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势头造成业绩的下滑,影响企业的股票价值和市场的选择;由于双重股权结构下的信息批露不及时、不完善,其监管难度也大大提升。可见,双重股权结构对企业的发展存在有着积极的影响但同时也存在着弊端,企业需要发挥双重股权结构的积极作用,同时弥补其不足。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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